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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实习生 梁欣雨
广东原定2023年1月7日-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-2日举行。2月23日,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,对此次考试的有关事项进行安排。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,此次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广东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。考生无须重新报考,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。考生可于3月22日10:00起打印准考证。
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,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,即: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;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。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考试时间变更,可能会导致部分考生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延期考试,为此,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拟对这部分考生作退费处理,请考生于3月7日10:00至3月9日17:00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办理退费手续。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,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,不予退费。
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、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、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通知信息,以确保考生及时知悉本次考试相关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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